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烟台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涉黑涉恶案件66件463人

胶东在线7月2日讯(记者 王向荣 许加薇 摄影 李刚)“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扫黑除恶三年专项斗争中,烟台市检察机关统筹安排,多措并举,着力解决影响专项斗争深入推进的“瓶颈”问题,截至目前,共提起公诉涉黑涉恶案件66件463人。
在7月2日上午烟台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宋钢介绍了相关情况。
三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实行专案专办工作机制,提前介入涉黑恶案件53起,依法快捕快诉,实现捕诉高效衔接。市县两级检察长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主体职责,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对朱永君、王勇等19起重大疑难复杂的黑恶案件,挂帅出征、带头办理,严把事实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和诉讼程序关,有力揭露犯罪,弘扬正气,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市检察院党组深刻认识到专项斗争的系统性和艰巨性,着力加强协作配合意识,推动建立常态化机制,持续增强打击合力。
“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市检察机关强化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积极落实“打财断血”“破网打伞”要求,增强摸排深挖线索敏锐性和主动性,着力深挖彻查隐藏在黑恶案件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线索。实行线索统一受理、规范审查、快速移送、跟踪反馈,全方位开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三年以来,接受控告、举报等线索286条,均按规定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坚持标本兼治,针对黑恶案件反映出的社会治理深层次问题,结合检察职能,制发检察建议273份,帮助相关部门堵漏建制,促进综合治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