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至今烟台市已查处酒驾65起醉驾4起
中国山东网2月15日讯(记者 高宁 通讯员 烟交宣) 自2月6日起至3月8日,烟台市公安局在全市部署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春雷”行动。为大力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扎实做好春节期间各项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烟台交警严打突出违法行为,以查处酒驾、醉驾、三轮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为切入点,全力营造春节假期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据统计,除夕至今烟台市已查处酒驾65起,醉驾4起。
第一大队
一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和春节特点,多点位、多形式进行酒醉驾严查酒醉驾、三轮车违法等人等违法行为打击行动,期间支队杜主任现场督导查处行动。大队酒驾组、巡查组持续查控,严密布控,14日晚至15日凌晨,出动警力15人,查处酒驾2起。


第二大队
春节长假期间,烟台交警二大队坚持值班备勤制度,每天路口巡逻警力和执勤警力不间断。同时对酒驾查处力度只增不减,每天中午和晚上时段在辖区各个路口进行酒驾查处行动,对酒驾始终采取高压态势。


其中,在2月11日大年三十晚上,市交警二大队值班室街道群众报警在辖区幸福路一段路一辆轿车四轮朝天,翻倒在路边,驾驶员被困在车内,市交警二大队值班室接到群众报警后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赶到现场后发现驾驶员不在车内,民警通过查询到车主联系方式,联系到车主,车主称驾驶员正在烟台中医院接受治疗,民警立即赶赴医院,发现驾驶员郑某受轻微伤,但是其满身酒气,怀疑其酒后驾车,驾驶员拒绝酒精检测,民警依法对其做了抽血采样。目前该案进一步办理中。

同样2月12日,大年初一傍晚,市交警二大队又接到报警,两辆车在幸福中路一路段追尾,后车驾驶员满身酒气,值班民警赶赴现场后,对后车驾驶员进行了酒驾检测,驾驶员杨某酒驾含量为215mg/100ml,涉嫌构成醉驾驾车,民警依法带至医院进行了血样采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杨某醉酒驾车将面临着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将以危险驾驶罪,面临1到6个月拘役。
第三大队
春节期间,三大队积极开展酒驾醉驾及三轮车集中整治行动。行动中,大队结合往年行动经验及辖区实际情况,在通世路与南车门交叉口和河滨东路西珠岩村口南侧、北珠岩村口、福星驾校等多处设点,采取分控中心研判精准打击、固定岗与流动岗相结合的方式,紧扣重点时段、重点路段,严查三轮车重点违法行为。行动中,共查获三轮车酒驾1起、无牌无证4起、违规载人4起,收到了很好的整治效果。

第四大队
交警四大队“春节不打烊”,持续加大对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大年初三,大队针对群众走亲访友、聚会增多情况,由大队长郭江同志亲自带队,其他大队领导分头组织,在辖区内餐饮集中地段和城乡结合部等设置临时检查点,开展酒驾集中整治行动。

下午15时许,四大队民警在莱山区金斗山路附近对一摩托车进行盘查时发现,驾驶人双眼发红,身上还有一股浓烈的酒味。“你喝了多少酒这么大的酒味?”民警对其询问。驾驶人:“中午和亲戚喝了1瓶多啤酒,不要紧吧?”民警当即对其进行了酒精呼吸检测,结果是113mg/100ml,该驾驶人涉嫌醉酒驾驶。按照规定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大队当天查处酒驾2起,涉嫌醉驾1起,其中二次酒驾1起,切实加强了对存在侥幸心理驾驶员的威慑力,持续强化了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为群众春节平安出行创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第五大队
春节期间,第五大队开展全天候查处酒驾行动。行动中,执勤民警在辖区火炬大道、科技大道、金山湾区设置卡点,紧扣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加大对小轿车、大货车、三轮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酒驾、醉驾及其他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逢车必查、逢疑必测”,严厉打击酒后驾驶、醉酒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安排警力加强重点路段巡逻防控,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栖霞大队
春节假期期间,栖霞交警大队联合局机关科队、各派出所组织民警深入到镇、村县乡道路,向走亲访友的群众宣传三轮车非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对交通安全造成的影响以及对人身安全和家庭幸福的伤害,告诫广大群众在出行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不良驾乘习惯,并对无证驾驶三轮车违章载人、酒驾等违法行为进行劝导、查纠,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龙口大队
春节假期期间,龙口交警大队一中队在辖区港城大道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月13日(正月初二)下午15时50分许,当执勤民警巡逻至港城大道与中大线交叉路口时,发现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有违法嫌疑,执勤民警立即责令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对驾驶员进行检查时,执勤民警发现驾驶员面部红润,且驾驶室内有酒精气味,立即对驾驶员进行盘问并对其进行酒精检测,该驾驶员拒不配合执勤民警的执法行为,多次测试失败。
执勤民警依法将其带至中队进一步盘查,经测试,该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进行了查处。
2月10日下午,龙口交警大队三中队在辖区路段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15时许,当执勤民警巡逻至绿杰路某处时,发现一辆面包车有违法嫌疑,执勤民警立即对驾驶员进行检查,并对驾驶员进行了酒精检测。
经测试,该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进行了查处。
海阳大队
春节假期期间,海阳交警以“精细精准、砸穿砸透”的高压态势,严打突出违法犯罪,以查处交通管理中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为切入点,重点突出农村地区酒醉驾查处,全力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春节期间,截止至2月14日(正月初三),全市共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17起。
2月14日(正月初三)14时许,海阳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十泉线朱吴小学处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王某峰驾驶小型SUV汽车形迹可疑,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检测,王某峰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进行了查处。
2月14日(正月初三)14时25分,海阳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在204与郭徐线路口设卡时发现一辆面包车行迹可疑,随即将车辆拦停检查,驾驶员纪某松,自称走亲戚就喝了一瓶啤酒,没想到有过春节有警察查酒驾,经检测,纪某松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进行了查处。
莱州大队
春节假期期间,莱州市交警大队开启春节酒驾整治行动。执勤交警持续在辖区范围内展开酒驾整治行动,严查酒后驾驶、涉牌涉证、面包车超员、超速行驶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重点围绕饭店周边,以及主要大街,部署警力设卡拦截,以减少因酒驾引发的交通事故。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对发现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一律顶格查处。同时加大对路面驾驶人、乘客、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拒绝酒驾、醉驾。
招远大队
春节期间,招远交警在做好疏堵保畅工作的同时,持续保持对涉酒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结合市交警支队“春雷”行动,放弃休息,不间断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正月初三当天查获酒驾案例8起。
2月14日,正月初三下午,招远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金城路郭家埠路口执勤,疏导交通,16时40分许,一辆电动三轮车自南向北行驶,民警发现驾驶员面色红润,目光迷离,有酒驾嫌疑,遂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经呼气检测,该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33.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2月14日中午,招远交警大队二中队执勤民警在辖区开展酒驾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4时29分许,执勤民警在辖区辛庄镇西南村附近巡逻时发现一辆正三轮摩托车有违法嫌疑,执勤民警当即对车辆进行检查。当驾驶员接受检查时,一股刺鼻的酒味扑面而来,该驾驶员有酒后驾驶嫌疑。执勤民警立即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该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进行了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