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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公安局跨省追捕 抓获一名诈骗嫌疑人(图)

日期:2020-10-16 09:43  来源:胶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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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10月16日讯(通讯员 张国忠) 近日,招远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反诈中心抓获一名通过售卖微信号诈骗的犯罪嫌疑人。

  9月13日,招远市民孙某某报警称,其在网上购买微信号,向对方付款6999元之后,对方未交付微信号。接警后,招远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反诈中心立即通过资金流、信息流进行分析研判,成功锁定湖南益阳籍犯罪嫌疑人郭某,并于10月14日成功将其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郭某对诈骗招远市民孙某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还供认3月份以同样手法诈骗另一受害人5488元的犯罪事实。现犯罪嫌疑人郭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事实上,在《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中已明文规定,微信用户拥有帐号的使用权,但不可以将帐号出租或转让给他人,也不可以租用或借用他人的微信帐号。

  个人出租、买卖微信账号,涉嫌违反《网络安全法》,还可能因内容违法违规、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名誉权、商誉、隐私、知识产权等)而承担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民警提示,现如今,电信诈骗手段多种多样,层出不穷,花样不断翻新,广大群众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谨慎交易。如遇诈骗,及时拨打110报警,快速准确地向警方提供不法分子有关信息,协助公安机关快速侦破案件,及时止损。

初审:张婕
复审:石一鸣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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