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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山区规范涉企检查 优化营商环境

日期:2020-10-14 08:33  来源:胶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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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10月14日讯(通讯员 郭晴晴) 为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活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莱山区司法局多举措规范涉企检查,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确保企业宁静生产,激发市场主体生产活力。

  建立涉企检查备案制度。根据责任分工区,司法局负责组织全区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备案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需执行涉企检查报备制度,于每年1月15日前或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填写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备案表,经本机关负责人审核后报区司法局备案,清单外原则上不新增涉企执法检查项目。

  严格规范涉企检查行为。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主动亮证执法并,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开展涉企检查。行政执法检查过程中,行政执法机关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执法检查过程进行记录,形成执法案卷编号存档。引导各行政执法机关指定执法行为用语指引,文明开展检查活动。

  创新行政执法检查方式。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各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区司法局将对未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备案的检查计划进行认真审核,对同一企业、同类企业、同一月份、同一地区的涉企行政检查,作出统筹安排。除传统的现场检查外,鼓励采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检查,尽量减少现场检查频次。

初审:张婕
复审:石一鸣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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