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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开发区法院敲响专业互联网法庭“第一锤”

日期:2020-09-14 15:57  来源:胶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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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9月14日讯(通讯员 刘禹锡) “现在开庭!”9月10日上午10时30分,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专业互联网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庭审,是2020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正式施行后,该院首次将微信记录纳入诉讼证据的案件。同时,这起案件也成为该院专业互联网法庭建成使用后的“首起案件”。

  该案为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020年3月6日,被告徐某以无钱交房租为由向原告刘某借款2000元,遂刘某便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2000元转入徐某微信账号,并约定2020年3月20日偿还,但徐某并未按照事先约定时间还款,后经原告刘某多次催要,被告徐某以各种理由拖欠,无奈之下,刘某将徐某诉至烟台经开区法院。

  2020年9月8日,该案在烟台经开区法院正式立案,承办法官仔细阅卷后得知双方当事人均身在外地(原告在北京被告在成都),且被告徐某经庭前调解联系送达后表示无钱返还借款,同时表示线下线上均不到庭。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标的额较小,为节省当事人时间和诉讼成本,同时又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早得到保障,承办法官通过电话的方式主动联系原告,并建议使用网络庭审的方式进行线上审理。在征得原告的同意后,被告在缺席审判的情况下,2020年9月10日,烟台经开区法院在专业互联网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

  因该案证据充分、事实清楚,承办法官仅用时24分钟便将案件审理完毕,并当庭宣判。而从立案到结案也仅用了48小时。

  通过庭审网络化,缩短了简审案件的流转运行周期,进一步实现了简审案件审理的“短平快”;同时,在庭审过程中,证据的出示、交换、当事人的质证都无凝滞地通过互联网得到即时反映,真正实现了,让技术多服务,让群众少跑路的目的。

  据了解,近年来,烟台经开区法院持续加大智慧法院建设力度,除参照北京互联网法院的建设配置标准精心打造的一个专业互联网法庭外,又相继打造了6个智慧调解室, 8个直播法庭、10个简易互联网法庭、5个智能庭审法庭,到目前为止,该院科技法庭增加到22个实现了全覆盖。

  司法为民不仅是一种司法理念,更应该深刻诠释到每一起司法案件当中,这只是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日常工作中普普通通的“小事”,却解决了当事人因路途遥远,不便亲自现场办理的“大事”,点滴的“小事”汇聚着每一位办案人员司法为民的初心。

初审:张婕
复审:石一鸣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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