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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争创文明城市,向交通陋习宣战” 文明交通倡议书

日期:2020-08-14 14:22  来源:胶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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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争创文明城市,向交通陋习宣战”

  文明交通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目前国内最高的城市品牌,是烟台人民最为自豪的“荣誉名片”。荣誉的背后,是烟台人民不辞辛苦奋斗前行的身影,是全市上下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无私奉献的美好画卷。文明进步永无止境。今年是烟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六连冠”的决胜之年,真心期待每一位交通参与者作为文明窗口的“主角”,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携手奋斗,共同守护烟台的这一荣耀。在此,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倡议:

  一、文明驾驶机动车

  1、车辆不违法停车,不乱停乱靠,不占用盲道;

  2、按规定车道有序行车,不随意变道加塞,不逆向行驶;

  3、行经斑马线要礼让行人;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要停车避让;

  4、遵守交通信号通行,不闯红灯、不车窗抛物。

  二、文明驾驶非机动车

  1、在非机动车道内通行,不逆向行驶;

  2、不闯红灯、红灯亮时不越线停车;

  3、不乱停乱放,驾驶或搭乘电动车佩戴好安全头盔。

  三、文明走好每一步

  1、走路时,行人请走人行道,不在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内行走;

  2、横过道路时,请走斑马线或地下通道,不乱穿马路、不跨越翻越隔离护栏、绿化带;

  3、在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不闯红灯,红灯亮时要在人行道或安全岛内等候;绿灯亮时,注意观察周围情况,快速通过路口。

  城市是我们美丽的家园,文明交通是我们平安的保障。烟台交警将全警全力,集中整治城区交通秩序,严查和曝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陋习,并将严重违法行为纳入诚信管理体系。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和我们一起并肩作战,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出行环境,让文明交通成为魅力烟台的一道靓丽风景线!

  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8月

初审:张婕
复审:石一鸣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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