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警方关于上海证大大拇指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通告

日期:2020-06-08 09:48  来源:胶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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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6月8日讯(通讯员 芝公宣) 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芝罘公安分局破获上海证大大拇指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为切实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最大程度减少集资参与人的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告如下:

  一、上海证大大拇指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非法集资行为人(包括业务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30日止,应立即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将自己在上海证大大拇指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工作服务期间收取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费等赃款全额退缴。

  二、退缴赃款前需到芝罘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进行登记,并核实需退缴赃款的金额。缴款时,在存款单中的“摘要”或“备注”栏目中必须填写案名和集资行为人姓名。例:摘要:上海证大烟台分公司案(李某某)。

  三、凡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及时退缴上述赃款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拒不退缴赃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请各投资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投资所使用银行卡复印件、银行交易明细原件、出借协议等相关证据材料到芝罘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登记报案,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公安机关将依法侦办案件,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并及时公布案件侦办进展情况。

  特此通告!

  附:报案电话及联系人

  电话:0535-6209005

  联系人:马警官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金沟寨长生花园小区17号

  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

  2020年6月8日

初审:张婕
复审:石一鸣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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