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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规定登记入住旅客信息 宾馆经营者被处罚

日期:2019-09-20 10:37  来源:胶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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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9月20日讯(通讯员 沙琳杰) 近日,莱州市区府西路一宾馆不按照规定登记入住旅客信息,置安全责任于不顾,致使一名在逃人员逃避公安机关检查,最终受到警方处罚。

  8月27日,莱州警方在侦破一起盗窃案件过程中,调查发现朱某兴、贾某玉、任某兴、韩某艳等四名嫌疑人住在府西街某宾馆。民警在查验四人的住宿登记信息时,却发现该宾馆只登记了朱任二人的信息,没有登记贾韩二人,其中韩某艳系网上在逃人员。后民警将四人抓获,其中三人被刑事拘留,韩某艳被移交临沂警方。

  经查,宾馆经营者李某凯的行为已构成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李某凯罚款处罚。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公安机关责令李某凯对宾馆登记管理进行整改,并告知其如有再次违法将面临10万元以上的高额罚款。

初审:张婕
复审:石一鸣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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