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被抓现行 驾驶员恼羞成怒愤而摘“眼”
日期:2019-08-26 17:16 来源:烟台时刻
烟台时刻8月23日讯(融媒体记者 金鹏 王一博 李俊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明文规定:“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基于交通安全的最基本考虑。如果开车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在驾驶证被吊销、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那就属于无证驾驶。无证驾驶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一旦被交警部门查获,后果非常严重。
近日,烟台交警二大队的民警在辖区内对无牌无证驾驶行为进行查处的过程中,一辆白色依维柯进入了民警的视线。在民警把它拦下来后,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驾驶员表示自己没有驾驶证。
经民警仔细检查后发现,驾驶员不仅没有驾驶证,身上还有残疾,就这样开车上路,民警都替他捏一把冷汗。而就当民警对该男子进行正常查处时,该男子突然做出了一个惊人的举动,不仅是惊人,简直就是惊悚。该男子用手“咔”地一下,竟然把自己的“眼珠子”扣了出来!
该男子突然摘下眼镜,将“眼睛”挖出来给交警,如此操作,也真是把民警吓了一跳。原来,该男子受过工伤,眼睛有残疾,取下的正是自己的义眼。据交警介绍,当时为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不管该男子怎么说,交警都不可能再让该男子开车上路,该男子恼羞成怒,做出了这种不理智的行为。
见此情况,执勤交警将该男子带至警车上进行劝导,让其认识到自己的做法会有怎样的后果,等该驾驶员冷静下来后,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接受了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