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2019年第7批终生禁驾名单 烟台7人在列
日期:2019-08-23 17:18 来源:烟台交警
近日,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向社会公开发布今年第七批终生禁驾名单,66人“榜上有名”。
其中,大部分人是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还有人因酒驾或醉驾发生死亡事故构成犯罪。
这份名单里烟台有7人,最小的才26岁,大好的青春因酒驾黯然失色,更让其他无辜的家庭陷入悲痛,害人害己。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此警醒大家:希望每一位驾驶人、骑行者、行人都能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勿心存侥幸!你我共同保障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