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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杂草勿随意在田地焚烧 过失引发火灾需担责

日期:2019-04-08 16:39  来源:胶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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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消息 随着春季气温回升,春耕已陆续进行。备耕时不少农民朋友为及时腾地,喜欢将地里的秸秆、杂草归置在一起用火焚烧,这样做表面看能够省事,实际上极易引发火灾,造成严重后果!过失引发火灾,根据造成灾害的严重性和影响程度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下面小编结合真实案例为大家释法普法。

  相关案例:

  案例一

  2019年2月22日,莱阳市公安局河洛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某村村西地里浓烟滚滚,立即上前查看。经调查原来是村民李某在地里烧荒草时,因风大控制不住火势,将邻地里的桃树烧毁。

  了解完情况后,民警对现场进行核查,确认是李某烧自家地堰荒草引燃邻地荒草,导致邻地桃树被烧毁52棵。

  最终,李某因过失引起火灾被依法行政拘留9日。

  案例二

  2019年2月26日,莱阳市公安局山前店派出所接110指令:辖区某村坡地有火情。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火势由东南向西北蔓延,如果不能及时的扑救,将给当地果农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

  民警立即利用随身携带的灭火工具投入灭火中,经过1个多小时的不懈努力,最终将火势控制扑灭。

  经现场清理,过火面积达2亩,过火各类树苗200余棵。民警根据山火着过的痕迹进行现场勘查,最终锁定放火人姜某杰。经查,嫌疑人姜某杰在自家玉米地焚烧玉米秸时,引燃邻地的杂草,并烧毁各类果树200余棵。

  最终,姜某因过失引起火灾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

  法律链接:

  一、过失引起火灾,根据造成灾害的严重性和影响程度要分别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二、一般火灾要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1、民事责任方面要承担火灾需要修缮场所和设备设施费用、重置物品所需费用、人员受伤救治和死亡后事处理所需费用以及其他灾后处置所需费用等。

  2、承担行政责任方面。根据《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构成犯罪的要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1、当火灾造成严重损失或者重大人员伤害或者重大影响的,要分别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2、民事责任同一般火灾所承担的民事责任一样。

  3、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还要承担刑事责任:犯失火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春季风干物燥,一旦发生火灾容易扩大蔓延,造成较大损失。民警提醒广大农民朋友,提高野外防火意识,远离非法野外用火行为。

初审:张婕
复审:石一鸣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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