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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一男子驾无证套牌报废车 被开发区交警查获

日期:2019-03-04 16:24  来源:胶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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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3月4日讯(记者 侯嘉伟 实习生 韩文茜 通讯员 王军良 彭浩)2月28日21时30分许,烟台开发区交警大队酒驾专项整治小组在城区范围开展巡逻,接到大队指挥中心指令:一辆悬挂鲁Y8R1**号牌的东南面包车为套牌车,正从长江路与天山路路口驶入辖区,请密切关注。

  中队民警驾驶警车在该车必经长江路与华山路路口周边路段反复巡逻,但未寻找到该车的踪迹。经过天网系统跟踪,发现该车停在华山路的一个洗浴中心门口。中队民警根据指挥中心指令来到车前,发现车内没有驾驶人,周边道路比较狭窄,若叫来拖车将车拖走,拖车无法进入。民警分析,司机应该在里面洗澡,索性将警服脱下,换成便服进入侦查,并假装与该车发生交通事故。民警在洗浴中心大堂高喊:“哪位是鲁Y8R1**的车主,我刚才倒车把你车给撞了。”听到这话,一名中年男子向便衣民警走来说:“车是我的”。民警随即带该男子走到车前,民警掏出工作证亮明身份,同时在增援警力的协助下将该男子控制住,并依法口头传唤该男子回中队做进一步落实。

  民警通过公安网查询,鲁Y8R1**号牌原为灰色长安面包车所有,状态为脱审,而驾驶员姜某驾驶被查的这辆车原车号牌为鲁F186**,公网安查询该车已经达到报废标准。两车车主都是姜某本人,姜某却私自套用,且更为严重的是,姜某竟从未取得过任何机动车驾驶证,并且在2014年、2017年分别因无证驾驶、驾驶假牌车被其他大队处罚,如今又因驾驶套牌车被开发区交警大队查获。姜某将面临无证驾驶、驾驶报废车、套用其它机动车号牌处以5000元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目前,姜某已经移交交警大队办案队进一步处理。

初审:张婕
复审:石一鸣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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