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胶东在线 > 政法 > 以案释法

刑满释放后没有经济来源 男子拉车门盗窃又落网

日期:2019-01-11 14:44  来源:胶东在线
字号: 分享到:

  胶东在线1月11日讯(通讯员 李国庆 黄鑫) 2018年11月22日9时许,莱阳市公安局马山路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其轿车停放在某小区楼下,手提包放在车后座,包内的1.5万元现金被盗。接警后,处警民警立即到达现场进行处置。

  经了解,民警得知受害人叶某于11月20日将车辆停放在车位上,22日9时许准备用车的时候发现放在车内手提包里的现金不见了。经现场勘察,民警未发现车辆有被撬盗过的痕迹。由此民警分析应该是叶某在将车辆停放好后没有及时落锁,给了盗窃嫌疑人自由拉车门盗窃的机会。

  随后,处警民警调取了该小区内的监控视频,通过视频发现11月20日22时许一个身穿浅色上衣、黑色裤子、背着一个挎包的男子在小区内“游荡”。民警根据该男子的行为,确定该男子就是盗窃叶某车内财物的嫌疑人,并发现该男子盗窃得手后,以徒步的方式离开该小区。民警遂对该男子进行研判,经过80余小时视频追踪,最后将嫌疑人的落脚点锁定至城区某洗浴中心。得到此有效线索后,民警立即赶赴该洗浴中心,但嫌疑人早已离开。民警将相关线索进行整合,向莱阳市公安局合成作战中心发起合成作战请求。经合成作战中心民警综合研判,将嫌疑人的身份锁定为刘某军。同时,发现嫌疑人于22日搭乘出租车离开莱阳,从此再无音讯。

  民警没有放弃对刘某军的追捕,根据刘某军以往作案规律判断,他应该还会再返回莱阳继续作案。由此,民警对嫌疑人刘某军下步可能去的地方、场所进行严密布控。2019年1月10日上午,办案民警获取了嫌疑人刘某军已经返回莱阳并出现在某洗浴中心的线索,遂立即赶赴现场实施抓捕。

  经审讯,嫌疑人刘某军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称2018年8月29日从烟台监狱刑满释放,因没有手艺,没有经济来源,便又产生了盗窃的念头。

  经查,自2018年9月份以来,刘某军先后在莱阳城区采取拉车门的方式盗窃3次,涉案价值2万余元。目前,刘某军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初审:张婕
复审:石一鸣
终审:孙玲姿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中国长安网|山东长安网|济南长安网|青岛长安网|淄博长安网|枣庄长安网|东营长安网|潍坊长安网|济宁长安网|泰安长安网|威海长安网|日照长安网|临沂长安网|德州长安网|聊城长安网|滨州长安网|菏泽长安网
主办协办
主办:中共烟台市委政法委员会
协办:胶东在线
新闻热线:0535-6785690
胶东在线版权所有

网站简介网站地址标识说明广告服务联系方式法律声明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