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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开发区警方查车:贴假车牌号 扣分罚款还拘留

日期:2018-10-19 15:21  来源:胶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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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10月19日讯(记者 侯嘉伟 通讯员 王霖泽) 近日,烟台开发区公安分局巡警大队民警在夹河桥执行设卡勤务时,发现一辆蓝色轿车在离卡点前30米处突然停车,导致交通堵塞。

  设卡人员随即前去查看,驾驶员正在接打电话,民警表明身份后并询问情况,驾驶员把车窗落下仅一条缝隙,说自己身体不舒服不能见风,开着朋友的车出来,现在着急要把车还回去,神情有些慌张,民警凭经验感觉情况不正常,随即要求其下车依法进行盘查,驾驶员以身体不舒服为由拒绝下车,民警对其讲明盘查的依据并要求立即下车接受检查,这时司机才不情愿的走下车来,一直强调借朋友的车,现在得赶紧把车还回去。在检查车辆时,细心的民警发现刘某车辆后车牌的最后一位数字有些异常,与其他数字母颜色不一样,经过对行驶证进行核验,发现后面车牌与行驶证不符,车牌由7变成了T,执勤民警上前轻轻一摘,吸附在车牌上的数字贴便掉了下来,刘某见事情败露,承认了自己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事实。

  据刘某交代,自己是送快递的,由于业务比较繁忙,经常为了抢一些客户会有一些超速、不按规定行使等交通违法行为,听朋友说摄像头只拍后车牌,所以就弄了个车牌贴贴在车牌上,本想抱着侥幸心理躲避电子眼的抓拍,没想到被民警抓了个现行。

  目前,刘某因变造机动车号牌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扣12分并处2000元罚款处罚。

  警方提醒:在机动车号牌上粘贴数字贴、符号贴或者使用胶粘、涂抹、拼接等方式改变号牌原有汉字、数字、字母的,都属于变造机动车号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初审:张婕
复审:石一鸣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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