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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开发区消防四项举措深化“放管服”改革

日期:2018-09-13 17:18  来源:胶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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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9月13日讯(通讯员 董斌) 为积极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深化消防“放管服”改革,烟台开发区消防大队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服务优化”的宗旨,通过筑牢基础、制度创新、主动服务、缩减流程四项举措,不断拓宽服务渠道、提升服务效能,大队连续5年在开发区管委政务服务行风评议中,获得了优秀服务窗口的称号。

  一是加强基础保障,为消防工作竖立“形象牌”。2011年10月,开发区消防“365”消防受理窗口正式入驻区管委行政审批中心,成为全市首个入驻政府行政审批中心的消防窗口。消防窗口设立2个接待席、1个后台办公室,安排4名消防文员、2名防火监督干部常驻窗口,负责前台受理、后台审核、咨询解答,最大限度的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工作中,采取监督干部指导2名消防文员的"传、帮、带"措施,每周组织窗口服务人员专项学习《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及审批权限等文件,使其熟练掌握相关法律要求,严格规范受理项目的程序、内容和注意事项。大队借助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评价器对窗口受理消防文员进行月度考核,实行优胜劣汰,始终保持受理窗口高服务水平。

  同时,根据区管委要求大力推进“阳光执法”,规范执法流程,改进服务质量、杜绝冷硬横,提升服务效率,让群众满意而归。每月参加政务中心首席代表例会并根据会议要求及时调整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今年以来,大队参加“放管服”各类会议13次,参加管委召开的重点工程项目审批推进会议16次,为建设单位提供合理化建议、意见约25条。

  二是创新制度建设,为办事群众把好“风向舵”。大队结合支队《优化消防行政审批工作措施》,及时报请区政务服务中心结合实际出台了《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容缺受理制度》,严格落实“容缺受理”“一窗受理”,尽可能的缩短审批时限。同时,将支队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出台的一系列措施、标准,第一时间向区政务服务中心领导进行汇报沟通,引起了政务服务中心高度重视,专门组织召开会议,对落实消防领域“放管服”工作进行了调度,并结合其他相关审批部门业务受理范围,相继出台了《关于优化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提升项目审批效率工作方案》、《关于投资建设项目容缺预审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行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工作实施意见》,将“一次办好”“一窗受理”落到实处。同时,为更合理、高效的为企业服务,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中介机构进驻烟台开发区网上中介超市的模式,对中介服务实行公开、透明的管理、窗口单位监督的新型工作模式,努力打造效率更高、服务更优的政务环境。目前,大队已审核允许22家消检中介单位、11家电检中介单位入驻中介超市。

  三是主动提供服务,为社会单位当好"领路人"。大队抽调3名骨干监督员成立执法服务队,针对2018年开发区管委投资的业达智慧谷、烟台国际节能环保科技园等10余个大型工程项目,提前介入,主动协调人社、政管办等部门,推动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办理,并积极主动上门为业达工业园区、业达智慧谷等重点工程提供技术服务21条,帮助企业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消防难题,避免有关工程在设计、建设过程中因消防业务不熟悉而违反消防标准、规范,将日常消防安全防范纳入到执法服务工作中去,找准服务发展的切入点、突破点,把服务触角延伸到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各个环节,为企业节省资金200余万元。四是缩减流程时限,为办事单位提供“加速器”。为落实上级“一次办好”政策,大队在实施“容缺受理”的基础上,将申报材料中部分材料项目列为可容缺项,按照“容缺受理”“后置补齐”的原则先行办理,超前介入服务,变原来的“材料不齐不能办”的串联模式为“一边准备材料一边审批”的并联并推模式。同时,对办理项进行逐项梳理,通过优流程、减环节等措施将办理项全部转为“一次办好”事项,形成“一次办好”事项清单进行细化、实化,使之成为可直接办理的具体事项,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快捷度和企业群众满意度。大队设计备案工程审批时限从20个工作日调整至5-15个工作日,验收备案工程审批时限从20个工作日调整至15个工作日。

初审:张婕
复审:石一鸣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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