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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汉上警车爆粗口 阻碍执法被拘留

日期:2018-08-20 16:13  来源:胶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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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8月20日讯(通讯员 陈忠峰 孙菁) 酒后耍疯,强行坐上警车,还对民警破口大骂。近日,山东招远一醉汉为自己酒后的荒唐行为“买单”,因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滕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8月14日15时23分,招远市罗峰办事处张家庄村碑附近,三中队民警正在此处执行缉查布控任务。没想到一名男子摇摇晃晃的走过来,要求民警送其回家。经简单交流,民警初步判断其并无大碍,只是喝醉酒。民警告知因正在执行公务,无法送其回家。没想到醉汉不依不饶,不仅没有离开,反而大摇大摆的上了警车。“我现在在北关西,你把我送回去”“我找不着家了”“我今天中午喝多了”,民警让其下车,该醉汉却依然语无伦次的不肯离开,而且开始情绪激动,连爆粗口,已严重影响民警正常执行任务。无奈,民警向指挥中心进行了汇报。随后,该醉汉被罗峰派出所依法带回。经调查,该男子姓滕,因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天。

  相关法条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初审:张婕
复审:石一鸣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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