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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夜间盗窃电动车 得知公安调查主动将车送回

日期:2018-06-28 11:19  来源:胶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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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6月28日讯(通讯员 刘建鹏) 明明已经盗窃电动三轮车得手,却又主动把车送回,失主又主动到派出所要求撤案。近日,莱阳市公安局谭格庄派出所办案民警遇到了一起离奇的盗窃案。

  2018年6月13日1时许,莱阳市公安局谭格庄派出所接到110指令:辖区某村民聂老汉(78岁)的电动三轮车被盗。接警后,民警达到现场进行处置。

  据聂老汉介绍,因村周边的道路正在维修,其负责看护道路。当晚将自己的电动三轮车停放在小房边上,凌晨1时许,发现电动三轮车被盗,拨打了报警电话。了解完情况后,民警立即根据聂老汉提供的线索调取了周边“天网”监控,通过对周边监控的细致甄别,发现12日22时许,一辆轿车驶过聂老汉睡觉的小房后,一男子走到聂老汉睡觉的小房前将停放在小房外的电动三轮车盗走。

  发现此线索后,民警将该车辆作为重点嫌疑对象进行侦查。由于车辆信息在视频中无法确认,民警扩大监控调取范围,通过对周边卡口信息的大量甄别,最终在距离案发现场5公里处的一“天网”监控中锁定嫌疑车辆。据此,民警根据获得的车辆信息调取了该车的活动轨迹,并通过对该车辆轨迹进行分析研判,最终锁定宋某建(男,46岁,谭格庄镇人)为盗窃嫌疑人。锁定嫌疑人后,民警立即准备对嫌疑人宋某建实施抓捕,此时意外情况突然出现,受害人聂老汉主动到派出所要求撤案。聂老汉为何要撤案呢?原来,嫌疑人宋某建得知公安机关正在调查此事,便主动将被盗三轮车还给聂老汉并做工作,意图通过聂老汉主动到派出所撤案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处理。

  宋某建的“无知”,聂老汉的“善良”,却已然改变不了宋某建的违法事实。因宋某建有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的情节,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4日。

初审:张婕
复审:石一鸣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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