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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开发区法官尽心尽责办案 当事人不远万里致谢

日期:2018-06-13 14:22  来源:胶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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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开发区法院法官尽心尽责办案 当事人不远万里致谢

  胶东在线6月13日讯(通讯员 刘禹锡)  2018年6月11日上午,烟台开发区人民法院门口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当事人——王某,他不远万里从新疆乌鲁木齐舟车劳顿来到该院,只为亲自将一面写有“执法公正心系百姓”的锦旗送到承办法官手中,以表感激之情。如此费力劳心,究竟源于何因?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15年当事人王某从乌鲁木齐来烟台开发区参加亲友婚礼,在他停驻期间,被我开发区的城市建设风貌和宜人的气候环境所吸引,于是便决定在星颐广场购置一处小面积公寓,以便今后前来观光度假。但因两地距离甚远,各项具体事务无法亲力亲为,于是王某于2017年6月20日与被告烟台某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出租委托合同,约定将星颐广场一处公寓房委托给该置业公司做度假式或服务式公寓的出租使用,对房屋交付标准、委托期限、租金给付都做了明确约定,但该合同又约定当事人王某同意该置业公司进行装修,装修费用另行约定,在该置业公司的要求下,王某在现场与被告上海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委托装饰布置协议,并约定了期限以便满足托管条件,王某按照该公司要求交付了43000元全部装修款,但时至今日,被告公司根本没有履行任何装修行为,导致王某权益受损,在与上述两公司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当事人王某在2018年1月5日诉至烟台开发区法院进行审理。

  在协调过程中该院汪田基法官和陈婧法官了解到王某的境遇后,开始着手帮助王某分析案件的利弊,最大限度的保护王某的权益,最终在两位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调解,同意当事人王某解除与上述两公司所签订的委托合同,并退还所有款项及违约金共计47500元。至此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两位法官的努力和付出让王某看在眼里,感动于心,王某感慨道:人心薄凉、冷暖自知!虽身处异乡,但是感受到了烟台开发区法院法官的无微不至的关心和关怀,也为烟台开发区法院法官秉公执法一心为民这种工作精神和高效廉洁的工作作风点赞。这也正是他为何不远万里亲送锦旗的原由和初衷。

  依法调解、真情为民,这虽然不是什么大案要案,并且对于烟台开发区法院的法官来说,几乎每天都要接触,也每天都在重复的工作,但锦旗在手,留有余温,这表明当事人切身感受到了我们烟台开发区法官真心为老百姓排扰解难,定纷止争的信念,也让我们行进在司法道路上的法官心间无比的温暖。

初审:张婕
复审:石一鸣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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