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山公安开展踏查铲除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行动(图)
胶东在线5月18日讯(记者 侯嘉伟 通讯员 文静 彦均)五月的烟台处处花开,美不胜收。不过有一种花虽然美丽,但法律规定任何人和单位不得随意种植,那就是罂粟。罂粟是毒品原植物,是世界上毒品的重要根源。眼下正是罂粟的生长旺季,也是易发现、好铲除的时候,莱山公安分局把握有利时机,积极开展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踏查、铲除行动。
此次行动,民警将护林防火、巡逻、走访与踏查铲除工作相结合,与村居干部、网格员、警务助理一道,深入辖区废弃院落、厂房、山林、农田等重点区域进行走访摸排,全面踏查、铲除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依法严厉打击处理违法种植行为,做到“不漏一户,不放过一株,不留一块死角”。同时,民警在辖区内广泛开展禁毒宣传工作,教授居民如何辨别罂粟等毒品原植物,引导群众自觉抵制种植毒品原植物,对发现的毒品原植物线索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反映。截至目前共铲除罂粟823株,行政拘留处罚3人。
行动中发现非法种植罂粟的人中,多为中老年人,他们种植罂粟大多为了观赏或治病,并未认识到这是违法行为。他们法律意识淡薄,不清楚罂粟是提取毒品海洛因的主要原植物而被严禁种植,有些认为少种几株不会有问题。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1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行政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随着“天目行动”的开展,莱山公安会不断加大对非法种植罂粟的查处力度,如果在您的身边发现有非法种植罂粟的现象,一定要积极举报。同时,非法种植罂粟者,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应当及时铲除,莫让毒品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