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 烟台长安网

烟台市委政法委门户网站

您当前的位置 : 胶东在线  >  政法  >  经验交流

福山区法院“三大抓手”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2018-05-11 15:07 来源:胶东在线 [大 中 小]

  胶东在线5月11日讯(通讯员 蔡韵含) 近日,福山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创新工作方法,落实“三大抓手”,依法服务保障全区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

  抓服务,确保司法便民。加强院机关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开辟涉农案件立案、审判、执行快速办理“绿色通道”,坚持尽快受理、适时调解、及时判决、优先执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前沿阵地作用,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今年以来,5个派出法庭共审结案件324件,同比上升5.9%,瞄准春节前农民工返乡潮时期、春耕期、秋收期等时段,巡回审判案件5件、就地调解纠纷40余次。将服务拓展到案件终结移送后的救助帮扶领域,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民政救济的有机衔接,依法解决好涉诉农民群众的实际困难。

  抓解纷,确保案结事了。依托诉调对接中心,以人民法庭为主导,加强与村委会、乡镇司法所、乡镇派出所、各类调解组织的对接,调动基层干部和人民调解员的力量,共同化解矛盾纠纷。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在登记立案前告知并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当的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及时对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适时委托特邀调解员调解。今年以来,通过诉调对接服务网络化解矛盾纠纷80件,司法确认调解协议79件。

  抓执行,确保权益到位。完善执行惩戒机制,针对农村地区系熟人社会的特点,专门制作信用惩戒公告,在被执行人居住地的村委会公告板、农家院落、场镇街道张榜公布,集中曝光,依法挤压“老赖”规避执行的空间。组织开展涉农案件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切实提高拖欠农民工工资、留守人员维权、坑农害农等涉农案件的执行力度,确保农民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兑现。今年以来,共受理涉农执行案件68件,为农民群众挽回损失十余万元。

责任编辑: 张婕
2002-2014胶东在线版权所有

网站简介网站地址标识说明广告服务联系方式法律声明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