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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平区法院“三步走”严打虚假诉讼

日期:2015-02-05 14:48  来源:胶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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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网2月5日讯(通讯员 吕陆宁) 近年来,“虚假诉讼”的现象愈演愈烈,严重挑战了司法权威,造成第三人权益受损以及司法资源浪费。面对这一情况,牟平区法院多举措严打虚假诉讼行为,一年来共审查出虚假诉讼12起,依法处分虚假诉讼参与人3人次,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第一步严抓立案环节,打消虚假诉讼念头。在立案大厅以及四处法庭的立案窗口设立禁止虚假诉讼警示牌,明确告知当事人虚假诉讼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争取在立案环节打消一些当事人获取不当利益的念头,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对于诉讼材料明显有悖常理的,立案法官要全面审查当事人的身份、相互关系以及关联诉讼案件的情况,经查实确为虚假诉讼的,不予立案;对于疑似虚假诉讼一时难以查实的,要进行登记备案,并提醒业务庭在审理中予以特别注意。

  第二步注重审理细节,加强重点案件防控。将房产、借贷、离婚三大案件类型以及当事人身份关系密切、证据自认积极、抗辩意愿消极、调解要求强烈的其它类型纠纷列入重点审查范围。对于存疑案件,严格审查细节,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本人及明显利害关系人出庭参加诉讼。在庭审中耐心听取当事人的诉辩主张,认真审查证据的关联有无矛盾,并通过察言观色审查当事人的诉讼意图,防止被具有虚假诉讼恶意的当事人误导而作出错误裁判。

  第三步联动相关部门,严惩虚假诉讼行为。根据具体情况严肃处理虚假诉讼行为。对于行为人恶意较轻,尚未造成损害的,可通过劝说让其撤诉来消除影响;对于情节恶劣或已对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虚假诉讼参与人,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涉嫌犯罪的,及时做好与公安或检察机关的衔接工作。同时,与银行、工商、税务、国土等部门联动,共享虚假诉讼行为人信息,并对部分典型虚假诉讼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起到警示和威慑的作用。

初审:张婕
复审:石一鸣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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