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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山司法局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2014-04-01 15:21 来源:胶东在线 [大 中 小]

  胶东在线网4月1日讯(通讯员 孙军利) 3月26日,莱山区司法局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后,迅速启动学习教育环节的各项工作,及时下发《莱山区司法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计划》,积极创新学习形式,搭建学习平台,本着形式灵活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的原则,抓好“五个结合”,即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领导授课与专家辅导相结合、单位学习与党支部(小组)交流相结合、典型宣传与警示教育相结合、蹲点调研与传统教育相结合,确保学习教育环节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活动开展以来,机关全体党员干部按照学习计划,分头开展自学,为确保学习教育效果,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从3月28日开始,集中利用2个周五下午和周末时间,进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教育活动集中学习。

  莱山区司法局党总支部书记、局长王钟国在集体学习会上,就抓好近期学习教育活动提出四点打算:一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学习。将莱山区司法局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吃透,搞懂弄通整个方案具体要求、具体环节、具体方法步骤、具体措施。每名党员干部除了参加莱山区司法局组织的集中学习外,还要保证每天不少于1个小时的自学时间,并坚持做好学习笔记。二要严格作风纪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要落脚点是严肃工作、组织、政治各方面的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查找“四风”问题。为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将正风肃纪行动落实到位,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三要教育实践无死角。在抓局本级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的同时,开展机关与法律服务队伍帮建活动。班子成员分别与退休干部、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党员进行帮建,充分发挥退休干部党员与两新组织在群众的战斗堡垒作用,促进法律服务人员队伍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四要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学习的目的是为了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推动工作开展,要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我们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深入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与发挥职能创建“平安法治和谐莱山”结合起来,与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公证咨询服务站建设结合起来,通过学习进一步开阔视野,开拓工作思路,进而推动莱山区司法行政工作。

责任编辑: 谢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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