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风采--莱阳市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柳翠
胶东在线网消息(策划 吕维宁 编导 常洪波 记者 邱辉 张晨)由烟台市检察院与烟台电视台联手打造的《检察官风采》栏目运用新闻视角、电视艺术手段着力展示烟台市检察系统干警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有效服务民生过程中的过硬事迹和感人故事,增强全社会对检察系统工作的了解认识,起到荡涤社会风气、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提高广大群众安全满意度的作用。
柳翠同志2006年7月被山东省检察院选调到莱阳市检察院公诉科工作,2007年12月任命为助理检察员,2010年1月任命为检察员,2011年7月任公诉科副科长。
柳翠同志恪守检察官职业道德,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在办案中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公正执法,工作以来承办各类刑事案件百余起,2011年起更是承担了绝大部分自侦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所有案件定性准确、起诉及时,法院均作有罪判决。情系未成年人维权与保护。2008年开始,她担任莱阳市实验二中的法制辅导员,通过分析未成年人犯罪原因以及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精心选取典型案例,认真备课,深入浅出的向在校学生讲授常用的法律知识,传授保护自身权益的经验和处理矛盾纠纷的方法,受到广大师生的欢迎。她坚持执法为民,创新社会管理,撰写的《当前村干部刑事犯罪的态势、成因及对策》、《对农村中因居住环境所引发刑事案件的调查思考》被省检察院、市检察院作为调研材料转发学习,《适应新形势要求,做好涉检刑事案件息访息诉工作之我见》在全市检察机关理论研究年会成果评比中获优秀奖。
由于成绩突出,该同志先后被评为莱阳市人民检察院先进个人、莱阳市优秀共产党员;2010年获得莱阳市政府嘉奖,被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授予个人三等功;2011年被莱阳市政府嘉奖、被莱阳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和谐稳定建设工作先进个人;2012年3月被烟台市人民检察院评选为烟台市十佳公诉人;2013年1月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评选为省级优秀公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