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胶东在线 > 政法 > 以案释法

贪婪男女演“强奸戏” 细心民警破“案中案”

日期:2013-12-12 14:20  来源:胶东在线
字号: 分享到:

  胶东在线网12月12日讯(通讯员 王辉 韩健) 2013年11月11日9时,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昆嵛派出所来了一位哭哭啼啼的中年妇女。她说两天前接到一个陌生男子的电话,声称她丈夫刘朋(化名)强奸了一名16岁的少女张明明(化名),现被张明明的亲戚抓获并控制。要其交出10万块钱才能放人。不然,就立即报警。今天,男子又来电话催款,她实在拿不出钱来,又惊又怕,只好主动来报警。

  这真是一起强奸案吗?如果这位妇女所说属实,那肯定是一起强奸大案。但受害人为什么不但迟迟不报案,而且还索要钱物?她丈夫是否真的被“控制”,如果真的被“控制”长达40多个小时,无论强奸案是否属实,在此案之外又发生了一起非法拘禁案件。案件引起牟平公安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以昆嵛派出所民警为骨干的专案组,从刑侦、巡警、治安抽调警力予以全力配合,彻查此案。

  经过对案情的缜密分析讨论,专案组决定以陌生男子留下的联系方式为案件突破口。首先,民警让报案人主动与男子联系,答应当天中午之前按照对方的要求,将10万元钱送到牟平宁海办事处王家疃村村北花园,期间,专案组民警对交易地点及周围进行严密布控,布下天罗地网“等候”这位男子。11月11日10时左右,一辆轿车准时到达花园,正当车上男青年准备与报案人“交易”时,被设伏民警将车当场抓获。男青年叫苏某,令民警奇怪的是,与苏某一起去取钱的竟然还有“强奸案”的张明明。“强奸案”的嫌疑人刘朋也在车上。案件没有像民警想象的那简单。在对刘朋的讯问过程中,刘朋坚称,自己与张明明很早就认识,张明明是自愿与自己发生性关系的。在发生性关系后,他是被人“设计”了,对方的目的是敲诈要钱。同时称,先后参与拘禁自己的共有男青年六人。在随后对犯罪嫌疑人苏某和张明明的讯问过程中,两人坚决否认涉嫌犯罪。张明明称,11月9日,自己在饭后被刘朋拉到牟平一处旅馆内强奸,苏某是自己的朋友,帮助她要钱挽回一点损失,不选择报案,是怕丢人。苏某也拒不承认自己敲诈要钱及非法拘禁的犯罪事实,也不提供其他参与非法拘禁的犯罪嫌疑人的任何线索。专案组民警在对张明明所称的被强奸的案发现场的勘察过程中,也搜集不到任何有关证明罪与非罪的证据。到底谁在说谎呢?案件的事实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一方告强奸,一方告敲诈,双方各执一词,理直气壮,互相指责,孰是孰非一时无法分晓,案件到此仿佛进入死胡同,

  办案民警不急不火,通过对各个嫌疑人的审讯笔录进行细致梳理,从中发现犯罪嫌疑人供词中有几处明显可疑、矛盾之处:第一点、刘朋说自己以前与张明明互不相识,一个月之前是张明明主动发信息联系自己的,而张明明则辩称,自己与刘朋并不认识,是随意编了一个号码打了出去,从而与刘朋联系上并认识的;第二点、张明明说,自己与苏某在很早以前就认识,是朋友。而在审讯犯罪嫌疑人苏某时,该称自己以前认识受害人刘朋,并不认识张明明,而是2013年11月9日下午恰巧经过事发地时遇到了刘朋,是想帮刘朋尽早解决问题。各人交待的事实错综复杂,并且相互矛盾,破绽百出。专案组决定,在搜集现有证据的基础上,全力追捕涉嫌非法拘禁的其他犯罪嫌疑人。

  围绕苏某、孙某的活动区域及来往密切人员,专案组民警开展大量侦查工作,经过走访、辨认、比对、排除,最终锁定了涉案的其他五名嫌疑人。11月18日18时许,在分局网安大队的配合下,在大窑镇某网吧内将19岁的男性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11月21日凌晨5时,在姜格庄村东山上一处养鸡棚内抓获18岁的男性犯罪嫌疑人贺某和17岁的贺小某;11月26日上午,在高陵镇上王格庄村抓获27岁的男性犯罪嫌疑人徐某。12月3日,19岁的犯罪嫌疑人孙某慑于法律的威严投案自首。至此,参与此案的犯罪嫌疑人已全部抓获归案。

  犯罪嫌疑人归案后,专案组立即组织力量开展审讯工作。此案案情很快明朗。犯罪嫌疑人苏某两年前便认识受害人刘朋,一个月前,手头不宽裕的犯罪嫌疑人苏某等人想从刘朋那里弄点钱花,便动起了敲诈勒索刘朋的念头,为此,他与几个“哥们”精心设计了一场“强奸戏”。首先,“导演”苏某将刘朋的手机号码提供给犯罪嫌疑人张明明,让张明明主动发信息给刘朋,并经常与刘朋保持联系,色诱刘朋。11月8日,刘朋与张明明约好第二天到城区玩耍,张明明立即将此消息告诉苏某,与此同时,苏某导演的重头戏开始慢慢拉开帷幕。为了取得受害人刘朋的信任,苏某从乡下找来两名初中学生装作张明明的朋友,陪同张明明与刘朋一起吃午饭,饭后与又受害人刘朋一起到旅馆开房玩耍,中途两名女学生借故离开,随后刘朋便与张明明在房间内发生了性关系。之后,张明明立即打电话给苏某,在“导演”的安排下,犯罪嫌疑人李某假扮张明明的哥哥、犯罪嫌疑人徐某假扮张明明的父亲立即赶到旅馆房间,对受害人刘朋实施殴打并扬言报警,然后又将刘朋带到海德滑冰场,此时,苏某假装其恰巧驾车路过看见受害人刘朋,立即上前“询问”,当“得知”刘朋因为强奸被人家家属逮到后,他显得尤其“关心”,一个劲地劝受害人刘朋:哎呀,人家小姑娘不满17岁,你是强奸幼女,如果公了报警,大概能够判你个十年八年的呀,赶紧掏钱私了吧,云里雾里的刘朋似懂非懂,心有不甘也无可奈何。“导演”苏某这边安慰劝导刘朋,背后却偷偷地安排犯罪嫌疑人贺某、孙某等人对受害人刘朋进行看押,等待家属送钱,拘禁过程中,由于刘朋迟迟没有凑到钱,导演苏某恼羞成怒,伙同其他犯罪嫌疑人多次对受害人刘朋进行殴打。

  目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经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案正进一步审理中。

初审:张婕
复审:石一鸣
终审:孙玲姿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中国长安网|山东长安网|济南长安网|青岛长安网|淄博长安网|枣庄长安网|东营长安网|潍坊长安网|济宁长安网|泰安长安网|威海长安网|日照长安网|临沂长安网|德州长安网|聊城长安网|滨州长安网|菏泽长安网
主办协办
主办:中共烟台市委政法委员会
协办:胶东在线
新闻热线:0535-6785690
胶东在线版权所有

网站简介网站地址标识说明广告服务联系方式法律声明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