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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平区法院能动司法为区重点企业保驾护航

2012-06-08 17:29 来源:胶东在线 [大 中 小]

  胶东在线网6月8日讯(通讯员 牟法宣) 近日,烟台市牟平区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妥善运用法律保护了牟平区某重点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

  2010年10月底,牟平区某大型企业从黑龙江省三道湾子金矿购进一批矿粉,委托黑河当地的配货中心用四十辆货车进行运输,但在公司院内收货验货时发现二十多辆车上的矿粉袋子被打开,且有铁锨挖过的痕迹。该公司保卫部立即拨110报案,派出所出警经过查勘后告知该公司案发地不在牟平,所以其无权管辖。经过核实,确定该批运输中丢失矿粉的数量为28.663吨,价值40余万元,损失巨大。该公司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派员勘查后亦未处理。该公司派员到投保的某保险公司黑河市分公司申请理赔,经过多次提交材料和沟通后,最终得到一纸《拒赔通知书》。该公司无奈之下于诉至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接到案卷后,发现保险公司认为可能属于骗保而拒绝理赔,并报警调查,而该公司因为保险知识欠缺,在固定证据方面存在一定瑕疵,便深入企业、配货中心、派出所等地进行调查取证,最终确定该公司购买的金精矿粉的丢失确实是因为运输过程中被盗窃。同时在庭审中,亦向保险公司询问保险事故发生后的报案、出现场、核赔及理赔的正常程序,发现其不作为的法律漏洞。庭后,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律师进行沟通,甚至在外出学习时也不落下调解工作,向被告翔实说明事情的真相,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最后,法官根据自己多年对保险法和保险行业知识的研究,撰写了一份证据充分、说理透彻的判决,判决保险公司承担支付保险赔偿金的责任。保险公司收到该份判决后立即向本院打进判决书确定的赔偿金。该公司就顺利地收到了赔偿金。该公司法律顾问说:“跟保险公司打了近一年的交道没拿到一分钱,在法院不到半年就拿到赔偿款,就是不一样呀”。

初审:张婕
复审:石一鸣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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