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 烟台长安网

烟台市委政法委门户网站

您当前的位置 : 胶东在线  >  政法  >  矛盾化解

工伤赔偿积怨深 用心调解化纠纷

2010-07-20 17:00 来源:胶东在线 [大 中 小]

  胶东在线网7月20日讯(通讯员 巩晓燕) 近日,招远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予情于法、巧辟蹊径,顺利调解了兰某与某建设公司积怨达三年之久的工伤赔偿案件。这是法院干警深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又一次实实在在的体现,也是高奏“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提升群众工作本领年”乐章中又一个美妙的音符。

  原告兰某系浙江省苍南县人,从2007年初开始在招远某建设工程公司从事井下采矿工作。5月的一天,兰某在工作时被碰落下的矿石砸中脊椎,造成了下肢瘫痪。兰某与公司因工伤赔偿事宜屡次协商不但毫无结果,反而导致双方积怨越来越深,2010年兰某起诉至法院时请求的赔偿数额高达100万元。

  这个棘手的案子摆到了民一庭法官张春丽的案头上,张法官没有知难而退,她认真地阅读了案卷,发现原告兰某系外地人,在招远没有住房,为了打官司与妻子暂住在旅馆里,由于下肢瘫痪并引发肾病迫切需要继续治疗。如果案子判决结案的话,被告上诉,再判决,时间跨度长,对原告极为不利。从保护弱者的角度讲也决不能让案子再拖下去,必须做通双方的工作,及时地调解结案,让原告能够当场拿到赔偿款,继续进行治疗。

  想到这,张法官便凭借她多年的调解经验迅速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调解思路。为了能够节省时间尽快结案,星期六上午,张法官牺牲休息时间把双方叫到办公室。首先,她针对原告诉讼请求过高的问题跟原告讲明,他所请求的每一元每一角都必须有相关法条作为支撑,否则不会被法庭支持。原告也承认了自己的过失,表示不再情绪性地表达自己的愿望并主动降低了自己的诉讼请求。即便这样,被告处总经理陈某仍然认为赔偿额过高不能接受。张法官在与他们的谈话中了解到其实兰某与陈某是同乡人,现都在招远工作,于是就把调解的重点放到了被告陈某这里。张法官先为其算了一笔法律帐,继而予情于法,着重用乡情、邻里之情说服他。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已经是中午十二点多了,陈某终于被张法官的真情所感染,最终同意了赔偿原告51万元的调解意见。这个数字也是近几年来工伤案件赔偿数额创下的最高纪录。

  送走当事人后,张法官整理好卷宗,顾不得回味成功的喜悦又匆忙地打开了另一堆厚厚的案卷。对当事人来说,像这样一个案子可能是影响他们终生的大事,但对法院干警来说,这却是他们忙碌工作中最平凡的片段。而正是从这一个个平凡而朴实的工作片段中我们看到了法院干警为提升群众工作本领所做的不懈努力,也体现出了在“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活动中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初审:张婕
复审:石一鸣
终审:孙玲姿
2002-2014胶东在线版权所有

网站简介网站地址标识说明广告服务联系方式法律声明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