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网7月30日讯(通讯员 于占胜) 近日,莱山公安迅速出警抓获一故意放火毁坏他人财物的犯罪嫌疑人。
7月28日21时许,莱山公安分局接到清泉寨小区内一商店老板报警称自己的店面被人蓄意放火。民警接警后火速赶至现场调查,发现商店地面有一道长两米的烧火印痕。在商店老板的指认下,民警将放火刚刚逃离不远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
经审问,陈某对蓄意放火报复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原来,陈某在此商店购买打火机汽时因未带现金想赊账,商店老板未答应,致使陈某恼羞成怒决定报复。陈某回家后用一矿泉水瓶从摩托车油箱抽出一瓶汽油之后返回商店。在商店门前,失去理智的陈某将汽油洒了二、三米远,用打火机将汽油点燃,烧成一条长二米高五六十公分火焰,持续燃烧两分钟才熄火,所幸没烧着商店门前的车辆和行人。
因陈某不满十八周岁并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法,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裁决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