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网3月27日讯(通讯员 刘国军 钟亮) 两个聋哑小贼在公交车上合伙盗窃,刚下公交车因形迹可疑露出马脚,被经验丰富的反扒民警逮住。日前,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两人拘役各四个月,并处罚金各一千元。
山西籍聋哑人李某与浙江籍聋哑人王某在烟台相识后,手头紧巴的两人臭味相同,便决定一起弄点钱花。2007年10月4日11时许,两人一起登上公交车,寻找作案对象。上车后,李某发现背包的李女士,便向王某示意。心领神会的王某便挤到李女士身前,遮挡他人视线,为李某打掩护。李某借此机会快速从李女士的包内窃取一部手机,价值人民币1302元。二人得手后迅速在下一站点下车。案发当天,公安局反扒民警恰在烟台市芝罘区北马路汽车站执行反扒任务时,见从公交车上下来的两人形迹可疑,立即上前对二人进行盘查,发现二人系聋哑人,并从李某身上搜出一部历不明的手机,遂对二人进行审查,二人很快如实交代了盗窃手机的犯罪事实,赃物被追缴并已发还给失主。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王某合伙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均已构成盗窃罪。因两人系聋哑人,应依法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