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网3月25日讯(记者 贾楚航 通讯员 李学平) 有困难找警察,有事就打110,有矛盾纠纷上法院……数据显示,110接警的案件中,近70%属非警务案件,而在维护社会稳定中本该起最后防线的人民法院,也因诉讼增多,随之被推向“第一道防线”。为加强基层矛盾纠纷调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莱山区决定加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2007年7月20日,三滩社区警民联调工作室正式挂牌办公,截至目前,三滩“警民联调工作室”已经调处矛盾纠纷30余件,调解率100%,成功率97%,为有效地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创造了新的途径和条件。
现实生活中,群众发生矛盾纠纷,习惯报警,根据统计,110接警的案件,将近70%属非警务案件,而且绝大多数是民间纠纷,如果这些纠纷全部由公安机关来调处,会引发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公安机关警力有限,由民警调处民间纠纷,牵扯了许多警力,影响了公安机关打击犯罪和治安管理工作;二是按照职责分工,公安机关履行的主要是治安调解职能,用公权调解私权,显然有悖于人民调解的调解原则。可是人民群众有困难找警察,又不能将群众拒之于门外。如何处理好公安机关在接处警过程中遭遇的两种不同性质调解案件的矛盾?做到既依法办事又体现执政为民?
2007年年初,该区司法局和区公安分局着手共同研究如何将治安调解和人民调解有机结合的问题。通过查找相关法律依据,经过充分认真地调查研究,双方一致认为,可以通过社区警务室这个载体将不同性质的案件进行甄别、分流,然后根据案件性质分别进行处理。属于治安调解的,由公安民警调处,属于民间纠纷的,由人民调解组织调处。
警民联调是人民调解的一种创新机制。这种机制可以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做大做强人民调解,畅通调解渠道,切实将人民调解工作做到实处。警民联调机制使群众真正将人民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第一选择,使人民调解真正起到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既可以大大舒缓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的状况,又可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既可以充分做到依法办事,又体现了执政为民;既发挥了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又达到了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双赢的局面。
警民联合调处工作室先在滨海路街道办事处东兴社区、于家滩社区、金桥社区进行试点,设在三滩社区警务室,组织形式上隶属滨海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街道调委会下属的调解小组,对外挂“警民联调工作室”牌子,在东兴社区、于家滩社区、金桥社区选派调解员轮流值班办公。联合调处工作所需的各种格式文书,由区司法局统一制定,对联合调解工作人员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由区司法局和公安分局共同负责。
通过试点探索,截止07年年底,三滩“警民联调工作室”已经调处矛盾纠纷30余件,调解率100%,成功率97%,为有效地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创造了新的途径和条件。既符合群众“有困难找民警”的习惯,又畅通了人民调解的渠道,将人民调解工作关口前移,解决了传统民调矛盾纠纷入口不畅的瓶颈问题,大大方便了群众,使群众可以“一站式”解决民事纠纷。“为公安减了压,为法院减了负,为群众解了难,为政府分了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