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困难留给自己 把方便给予群众
——牟平法院建“三费”档案缓解“执行难”
法官到孙承重家中送执行款
三费案件绿色通道
胶东在线网3月26日讯(记者 贾楚航 通讯员 李学平) 执行工作是法院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牟平区人民法院为追索抚育费、扶养费、赡养费的当事人建立起“三费”便民执行档案,不仅方便了当事人申请执行,而且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树立起司法为民的新形象。
日前,牟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法官来到武宁镇敬老院,给双目失明的孙承重送来了他为儿子申请执行的抚育费1200块钱。孙承重三年前和妻子离婚时达成离婚协议,约定患智障的儿子随孙承重生活,前妻曲某每月承担儿子100元的抚养费,但是从离婚以后,曲某就没有按约履行义务,孙承重只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时,牟平区人民法院正在建立抚育费、扶养费、赡养费的“三费”便民执行档案,就把孙承重列入其中。一直到现在,每年牟平区人民法院都会把孙承重为儿子申请执行的抚育费按时送到他手中。此举免去了孙承重去法院申请来回奔波之苦,无形中,加大了牟平法院法官的工作量,但是,他们无怨无悔。
提起“三费”档案制度建立的起因,还与5年前一起普通抚育费案件有关。2002年,原籍重庆的妇女谭某与丈夫通过诉讼解除婚姻关系,孩子判归谭某抚养。2003年,谭某带着孩子返回老家重庆居住,但申请执行每年1200元的抚育费时却遇到了麻烦。因为她的老家离我院近3000公里,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一年的抚育费如果能执行上来的话,可能刚够往返路费及开销,如果执行不上的话,她还要倒贴上1000多元的费用,这对她申请执行带来了很大不便和风险。百般无奈,她不得不通过亲戚辗转到该院打听执行的有关事宜。由于谭某案件具有典型性和一定的普遍性,引起了牟平法院的高度重视和深刻反思,他们多次召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逐步统一了认识,理清了思路。建立一种制度,让“三费”案件权利人在遇到不便时,可以通过这项制度方便地向法院提出申请并得到有效执行的思路呼之欲出。为此,该院还专门投入资金开发了“三费”档案管理软件,所有“三费”案件信息都输入微机,在院领导、执行局、立案庭、审判庭和档案室间实现共享,便于管理查询。
“三费”档案建立后,产生了积极明显的法律及社会效果,大大方便了外地或边远地区以及行动不便的权利人,使他们真正做到了“足不出户就可立案,一个电话便能执行”。
同时,提高了执行效率,倡导了文明之风。由于“三费”档案制度创建了一种顺畅的执行工作机制,这无形中加大了对义务人的威慑和压力,许多义务人为了避免每年都被法院执行,转而主动履行义务,不但减少了案件的强制执行,节省了法院的执行资源,提高了工作效率,也在社会上倡导了尊老爱幼的文明之风,构建起一个诚信和谐的执行格局。对此,该区玉林店镇东桑杭埠村的88岁老人王某感受颇深。1999年,他因赡养问题到该院起诉,以后每年都要申请执行。每次他都步行一上午,从村里走到镇上的法庭,有时由于表达不清、未带法律文书,给立案执行带来了不便。建立“三费”档案后,他只需在家里打一个电话,便可拿到赡养费。经过法院多次执行与教育,他的子女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2005年以后,每年都主动履行赡养义务,再也不需要法院执行了。
据了解,目前该院已为494起“三费”案件建立了执行档案,这类案件的执结率一举突破90%,平均执行周期控制到2个月以内。“三费”档案制度得到了当事人和社会的充分肯定。为进一步拓展“三费”执行档案的做法,牟平法院正在研究将这种便捷的服务由“三费”的范围逐步拓展到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特困家庭、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涉诉案件,为他们的诉讼、执行活动提供更大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