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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再生加工示范区是国家环保总局机关服务中心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联合设立的、以发展资源再生加工产业为主的工业园区,由开发区管委会与烟台中环资源再生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实施开发建设和管理。
再生资源加工示范区占地20余平方公里,位于烟台开发区大季家办事处辖区内。按照花园式城市标准,一次规划,分步开发。首先是按照国家环保标准要求,建设15万平方米的普通示范区,包括总部办公区、科研中心区、仓储区、加工区、保税仓库及部分加工企业等。根据规划可逐步开发建设日本、韩国、欧洲、北美、港澳台及东南亚等专属加工区,分别占地4-6平方公里。同时按废旧物资类别,设置生产分区,构成上下游产业相关联、同类型企业相聚集的格局。建设同类加工区和“三废”环保集中处置区,分别占地1-2平方公里,专门对有污染的物资进行集中监控和加工,对废水、废气、废渣进行回收、净化、焚烧、填埋等无害化处理。加工示范区内公共设施、绿化区占有相当大的比例,道路、绿地、主题公园、休闲公园、停车场、学校等设施逐步配套。
烟台中环资源再生发展有限公司将秉承开拓创新的精神和“诚信、效率、服务”的经营理念,全心全意营造优良投资环境,构建持续发展平台,使进区企业尽快获得优厚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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