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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扫黑除恶”首起涉黑案件公开宣判

来源:新华网 2019/06/25 08:54 举报 纠错 分享

  新华社拉萨6月24日电(记者 田金文) 勾结公职人员,垄断小型客运服务行业,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影响恶劣……近日,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宣判了一起涉黑案件,扎某等12名被告人出庭受审。这是自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西藏公开宣判的第一起涉黑案件。

  经审理查明,2009年以来,被告人扎某先后纠集被告人拉某等人与其结伙从事非法营运活动,对拉萨机场出租车司机及黑车司机实施围堵、辱骂、威胁、殴打等违法犯罪行为,逐步形成了以扎某为首的非法控制拉萨机场小型客车营运行业的非法组织,严重破坏该区域小型客运行业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法院审理认为,该组织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告人扎某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告人拉某等9人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其行为均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12名被告全部获刑。主犯扎某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3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7万元;边某、普某因犯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分别被判处2年和1年的有期徒刑,其余9名组织成员被判处4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了解,全区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家属及社会各界群众等100余人旁听了此次公开宣判。此次宣判,有效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营造了浓厚的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氛围。

初审:张婕
复审:石一鸣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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