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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交由无证弟弟驾驶被查处 兄弟二人双双被罚

来源:胶东在线 2019/05/13 16:45 举报 纠错 分享

  胶东在线5月13日讯(记者 侯嘉伟 实习生 韩文茜 通讯员 李玉刚)12日,烟台高速交警支队海阳大队查处1起无证驾驶严重违法行为,随后执勤民警帮助该违法驾驶员倒卸货物。

  上午10时许,执勤民警在穴坊收费站执行勤务期间,远处驶来一辆车牌号为鲁F5XX3X的白色小型厢式货车,行驶异常缓慢。执勤民警发现,该车辆在行驶中主副驾驶两人换了座位,对该车辆进行拦停检查时,之前开车的驾驶员进行询问,该驾驶员神色慌张并未主动出示相关证件,而是由换座后的驾驶员向民警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执勤民警怀疑驾驶员可能存在问题,经执勤民警查询,发现王某甲从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违法行为。据王某甲称,自己以为高速上不会有检查,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没想到被民警当场查获。

  据了解,驾驶员王某乙明知王某甲未取得驾驶证,仍将机动车交由王某甲驾驶,执勤民警决定将该车辆及两名违法驾驶员带回大队处理。在了解到该车辆拉载的蔬菜,需要及时送至仓库保鲜时,执勤民警决定帮助其卸货至仓库后,再带其回大队进一步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员王某甲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王某乙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1000元以下罚款,并处以吊销驾驶证的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

[ 责任编辑: 郑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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