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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公安侦破多起砸车玻璃盗窃案

来源:胶东在线 2019/01/21 16:38 举报 纠错 分享

  胶东在线1月21日讯(记者 侯嘉伟 实习生 韩文茜 通讯员 芝公宣)1月8日早晨7点,烟台市民老孙匆匆走进芝罘公安分局兴隆街派出所值班室:“我的福特汽车玻璃被砸,一部惠普笔记本电脑被盗!”

  当晚遭遇同样警情的还有王女士:“有人砸了我的本田轿车玻璃,车内被翻得一团糟……”

  两起案件现场相隔不过百米,均为砸车玻璃盗窃车内物品,民警研判后得出初步结论——该案系同一伙人作案可以串并侦查。

  兴隆街派出所联手合成作战紧急出击,民警发现,案发时受损车辆均停放在黑暗角落与监控死角,嫌疑人选择目标作案,有备而来极可能是前科惯犯!

  民警走访排查中一条重要案件线索出现了,市民张先生提供:凌晨两点左右,楼下传来“轰轰”砸东西的声音,他拧亮灯打开窗户,目之所及两个鬼祟男子正围着一辆别克越野车转悠,而这俩贼见被人发现,扔下手中石头撒腿就跑,大量证据显示,之后嫌疑人便窜向福特、本田轿车实施作案。

  有了案件突破口,民警步步为营抽丝剥茧,火车站旁边的一家小旅馆被纳入侦查视线。嫌疑人作案后曾在这里逗留休息,藏身地被确定,案件侦查似乎迎来曙光,然而凌晨时分住宿,女服务生睡眼朦胧,嫌疑人竟用假身份蒙混过关!

  “临近春节,发案必破!”视侦民警再次出发,切准嫌疑人的逃窜去向连续3天不懈追缉,成功取得其潜藏于福山区一网吧内的准确信息,抓捕的天罗地网立即架了起来。1月11日下午4时许,两名嫌疑人一露头即被抓获归案。

  经查,高某某,男,33岁,牟平区人。2006年因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2017年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贺某,男,21岁黑龙江人。2013年因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2016年因非法拘禁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两名嫌疑人合伙作案,原以为“天衣无缝”岂料“天网恢恢”!二人相识于网吧也归结于网吧,可谓臭味相投一丘之貉!目前,盗窃赃物已成功追缴,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示

  春节临近,居民外出走亲访友的机会增多,民警提示:

  一、车内请勿存放贵重物品,最重要的是任何物品都不能放置在驾驶室等明处。

  二、夜间最好将车辆停放在有人看守的停车场。

  三、遭遇警情迅速报案。

[ 责任编辑: 王樱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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