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10月19日讯(记者 侯嘉伟 通讯员 王军)10月12日,烟台高速交警龙口大队民警在龙口港收费站执勤时,发现迎面驶来的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充满泥污,便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检查,该车是运载扇贝等海鲜,因此车身被海水侵蚀,充满泥污。当民警对车辆进行细致检查时,发现该车号牌竟然用铁丝固定,并且十分不牢固。民警便对驾驶员进行询问,但驾驶员称自己并不知情,并且拒绝出示驾驶证等相关证件。民警随后对该车辆及驾驶员信息进行查询,发现无法查询到该车信息,民警便判定该车使用的是伪造的机动车号牌。为进一步巩固证据,民警对该货车的车辆识别代号进行查询比对,发现该车原号牌为鲁BXXXX6,该驾驶员属于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指出其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及危害性,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驾驶员作出罚款2000元、记12分,以及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大家,涉牌涉证是相当严重的违法行为,也是高速交警查处的重点,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切不可心存侥幸心理,一旦被查处,处罚是相当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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