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11月15日讯 近日,本地网民通过“网上问法”提问:装饰公司已延误工期4个多月。签合同时疏忽了工期拖延这个事,并没有具体约定相关事项。请问,这种情况可不可以向装饰公司索赔?
问法律师给予以下解答:
单民强律师:你好,如果有书面合同,以书面约定为准。如果对方有口头承诺,可以通过录音固定证据,然后再考虑考虑如何维权。
张旭波律师: 工期没有约定,你可要求装饰公司在合理工期内完工。若经你催告在合理期限内未完工,可要求赔偿。
宋佳律师: 如果能证明拖延时间,是可以索赔的。虽然合同中没有签订拖延约定,但是可以根据其他条款进行推定。
严卓云律师: 有证据证明因延误导致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