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2月23日讯 近日,本地网民通过“网上问法”提问:我的母亲在2008年去世,家中的房产是在我父母婚姻中购买的,现我的父亲想将家中房产变卖,请问这其中包括我母亲所有的财产是否有我可以继承的部分?
问法律师给予以下解答:
闫卓云律师:你所述的房产属于你父母夫妻共同财产,你母亲享有一半的份额。你母亲去世后她的份额由你、你父亲平等继承(你母亲的父母如果健在也有平等继承权)。你可以主张你父亲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行为无效,也可以要求对卖房款依法进行分割。
赵庆翔律师:此房产应属于父母的共同财产。若没有遗嘱,母亲去世后,发生法定继承,母亲的份额(该房产的一半)平分给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具体你的份额取决于上述第一顺序继承人的人数。
单民强律师:你好,从你说的情况来看,这个房子应当属于你父母夫妻共同财产,你母亲去世后,发生法定继承,其中的一半由你、你父亲来平均继承,你父亲无权单独处分。
相关法条: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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