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网消息近日,本地网民通过“网上问法”提问:我与老公2012年结婚,一年后我检查出得了尿毒症,去年年底做了移植手术花了40万。现在老公跟我提出离婚,当时由于治病欠了一些债务,而且还要一直吃药,我想问一下如果离婚他是否应该分担债务,分的比例是多少?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现在他提出离婚我是否可以要求他给我补偿呢,比例有多少呢?
问法律师给予以下解答:
单民强律师:你好,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对于因治病欠下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方应当承担,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是按份债务。另外夫妻一方患病期间,法院不会判决离婚,建议你目前以治病为主,不要轻易同意离婚。
闫卓云律师:离婚时一方经济困难的,对方应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但给付的数额法院会根据一方的实际情况和对方的经济能力酌定。
张旭波律师: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进行分割。离婚时,有困难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给予一定的扶助。
徐学春律师:首先要举证证明该债务系共同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的,双方都要承担。一般情况对外承担的是连带的还款责任,没有什么补偿的规定,但分割财产时可以适当照顾你方。另外,是否离婚,还要依据感情是否破裂等来分析。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识,关注“网上问法”学法公开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