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网7月21日讯(通讯员 吕陆宁) 日前,牟平区司法局实行“四个一”工作制度,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全面掌握指派律师的办案实效,畅通受援对象和法律援助中心之间的沟通渠道。实现牟平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指定辩护受理率达100%、符合申请条件的民事案件受理率100%、受援对象对办案人员的服务态度满意率100%、办案质量满意率100%。
一是开通一条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快速办理;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案件,简化程序,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
二是发放一张法律援助便民卡。卡片上印有“12348”免费咨询电话和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及范围等内容,可以方便群众得到及时、快捷的法律服务。
三是进行一次援助案件回访。即对每个受援助对象进行一次回访调查,详细了解、掌握其对指派的律师办理案件的评价、效果和建议。
四是开展一次案件办理工作测评。向审理或办理该案件的法官(仲裁员、检察官、警官)了解承办律师在办理该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有无违纪现象,并以书面告知律师,作为法律援助案件指标评价和法援律师库评价更新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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