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网上问法 > 法律法规 > 常用法规 正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4-04-06 10:03:56   来源:人民网   []
 

  分类一:司法解释库

  分类二:刑事

  颁布时间:2007-02-27

  有效时间:2007-02-27

  失效时间

  颁布机构:最高人民法院

  数据库:法律法规资料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7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14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7]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07年1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1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2月28日起施行。

  二○○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为确保死刑案件审判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实践,现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的若干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的裁定、判决,或者作出不予核准的裁定。

  第二条 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裁定予以核准。

  原判判处被告人死刑并无不当,但具体认定的某一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不完全准确、规范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或者裁定。

  第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第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第六条 数罪并罚案件,一人有两罪以上被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其中部分犯罪的死刑裁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认为其中部分犯罪的死刑裁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可以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

  第七条 一案中两名以上被告人被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其中部分被告人的死刑裁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认为其中部分被告人的死刑裁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可以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被告人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

  第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的,根据案件具体情形可以发回第二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复核程序审理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发回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提审或者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第九条 发回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改判;必须通过开庭审理查清事实、核实证据的,或者必须通过开庭审理纠正原审程序违法的,应当开庭审理。

  第十条 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第十一条 依照本规定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第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依照本规定核准或者不予核准死刑的,裁判文书应当引用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条文,并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规定发布前的有关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分享到:
责任编辑:马平
 相关新闻
·新消法明天将正式实施 四方面强化消费权益 2014-03-16
·最高检详解抢夺案司法解释:适应实际 调整量刑 2014-01-07
·专家解读新司法解释:偷“救命钱”要加倍处罚 2013-04-13
·最高法发布司法解释:暴力威胁讨薪者可判七年 2013-01-26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您的昵称: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胶东在线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我的咨询 我的委托
  我的申请 申请流程
  快速法律咨询
问题标题:
问题内容:
  问法律师帮 更多>>
·女性签署入职表规定怀孕要被辞退是...
·单位未与满十年员工签无固定期限合...
·独身母亲遗嘱是否需全部子女签字公...
·业主未缴物业费 物业断水断电是否违...
  每周热点
北京警方发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郑州海关截获32件象牙制品
老赖“捕手”孟凯锋的故事
烟台开发区一对情侣出租屋吸毒 ...
莱阳公安连破两起非法储存汽油案
乘客未系安全带出事故怎么办?...
科目三没考完 心急女子无证驾驶...
法治为人民幸福生活夯实了基础
  问法专题 更多>>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题
·弘扬法治精神对联大赛
·滨海路超速零容忍 到底为哪般?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专题
法律法规 司法解释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品牌荣誉 媒体关注  
  问法大事记 更多>>
·网上问法报道案例入选烟台法律援助...
·网上问法栏目获赞爱心使者 安徽车祸...
·道德观察报道网上问法经验 舒心桥获...
·胶东在线石一鸣荣膺CCTV2018年度十...
  法律顾问 更多>>
网上问法意见反馈留言 联系电话:新闻热线:(0535)6785690 律管科:6245434 法律援助:6281396
网站简介 |  标识说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Copyright@ JiaoDong.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胶东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