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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是否有权决定车位只售不租?

http://www.jiaodong.net 2012-04-20 14:16:24 胶东在线 [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本地网民通过“网上问法”提问:小区的地下停车位产权是属于开发商还是全体业主?开发商是否有权决定车位只售不租?现在物业部门不允许没购买车位的车开进小区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的话,业主可以通过什么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方便有效?

  “网上问法”律师给与解答:

  杜永胜律师:地下停车位属于小区附属设施,应当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物业部门不允许业主将车辆开进小区是不合理的,业主可以通过召开业主大会更换物业。

 
  责任编辑:谢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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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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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 网友:不明白 ip:221.214.*.* 于 2012-06-01 16:35 发表评论:
真的吗?地上属于我知道,地下也属于业主共有?那他们怎么能随便卖业主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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