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本地网民通过“网上问法”提问:我跟单位签了两年合同,至今正好一年,由于工作变更我无法胜任工作岗位,我申请辞职用不用跟单位交违约金?还有公司领导可不可以给某位员工擅自放假?
“网上问法”律师给予解答:
闫卓云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不需要支付违约金,除非约定了服务期且单位出资进行单独培训的。
张日军律师:如果你以单位变更劳动条件及其他过错为由辞职,不需要向单位支付违约金。公司领导是不可以给某位员工擅自放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