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本地网民通过“网上问法”提问:房子是2002年买的一直都是合同和发票,2011年12月初刚办出的房产证,购房发票上清楚的写着房子多少平,小棚多少平,不知什么原因房产证上只显示了房子的平方数,不显示小棚面积,附记上也没有,问办证的人,说是从哪一年开始明文规定的不允许在房产证上显示小棚面积了,要是拆迁的话有购房发票为证,是真的吗?我们对门办的早,集体给办的(我们因为不在那住没看见通知所以给耽搁了)都有在附记上显示小棚面积,到时要是拆迁不会有问题吧?
“网上问法”律师给予解答:
闫卓云律师:有证房和无证房在拆迁补偿上应当是有区别的。
杜永胜律师:如果购房合同和发票等证实你们有小棚的所有权,拆迁时就应当有所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