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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伤认定依据
http://www.jiaodong.net 2011-01-11 10:59:53 [
 

  (一)认定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视同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不认定工伤的情形: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酗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责任编辑:谢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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