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网7月9日讯(通讯员 孙军利 陈茂松) 为进一步做好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做好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近日,莱山区司法局与莱山区残疾人联合会联合成立了莱山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站设在区残联。
援助对象为由莱山区颁发残疾证的残疾人。主要职责是在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负责帮助残疾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对残疾人进行法制宣传;接待残疾人的来信来访,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对残疾人的法律援助申请进行初审,认为符合条件的,报区法律援助中心审查办理,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