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胶东在线首页
  • 新闻客户端
  • 17路客户端
您当前的位置 : 胶东在线  >  旅游  >  旅游综合资讯  >  国内旅游资讯

纯干货!烟台旅发委发布中秋国庆假期出游消费提示

2018-09-21 09:26:00  来源: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9月20日讯(记者 孙宗顺 通讯员 郑懿文)“中秋、国庆”小长假即将到来,为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安全有序、欢乐祥和的假日,烟台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发布外出旅游注意事项,提醒市民外出游玩时注意保护自身权益。

  参团看资质 报名多留心

  市民参团旅游时,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报名。旅行社业务属特许经营业务,一个正规的旅行社须证照齐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应悬挂《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参加出境旅游、中国台湾游的旅游者还应确认旅行社是否具备出境游、赴台游的资质,旅游者可以登陆烟台旅游政务网和烟台市旅行社质量信誉网查询旅行社资质和经营范围。

  另外,一定要警惕和远离个人或组织以“网络论坛”“户外活动”“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从事旅游业务,此类个人或组织不具备旅行社主体资格,从事旅行社业务属于违法经营,旅游者参团旅游一定要多留心,仔细甄别,以免权益受损后难以维权。

  合同不可缺 证据留存好

  旅游者参团旅游时尽量不要通过电话、微信方式报名或交纳旅游团款,通过个人报名的需确认其旅行社工作人员身份,建议旅游者直接到旅行社办公场所现场报名、交付并保留相关票据。

  报名时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正式的书面旅游合同,明确约定旅游的行程安排、服务标准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签订合同前一定要详细了解旅游合同条款和注意事项,要特别留心因单方解除旅游合同的损失承担或费用扣除等约定。

  旅游合同既是旅行社提供服务的参照,也是旅游者维权的凭证。签订旅游合同时有疑问或者不明白的问题可以提前拨打旅游质监部门电话进行咨询。

  低价有陷阱 消费要理性

  旅游者选择旅行社产品和线路一定要选择质价相符的产品,不要一味贪图便宜而选择“低价团”或者“免费团”,防止陷入“低价”陷阱。旅游购物时要做到理性、谨慎,不要盲目购买或者轻信他人的误导,要选择适合自己喜好和价格的旅游产品,购物后要留有小票或收据。

  另外,提醒广大市民特别是老年旅游者,不要轻信以“买保险送旅游”“买保健品送旅游”“健康讲座”等名义招揽组织或免费赠送的旅游。更要警惕会员式、套餐式或旅游预付卡等方式的旅游项目,套餐式旅游产品存在履约期限过长、游客预交费用数额过大等风险,建议旅游者当次旅游当次报名,以免上当受骗或造成预交费用损失。

  安全需牢记 文明随身带

  市民不论是选择参团旅游还是自驾游,都要提前关注旅游目的地的旅游、天气、交通信息,密切关注相关部门发布的境外出行信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选择适合自身的旅游项目,身体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不要选择高危、高风险旅游项目,建议出游前购买足额旅游意外险;要注意乘车、游览、饮食和住宿安全,认真听从有关安全提示,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旅游时一定要遵守文明旅游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尊重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文化传统、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等,杜绝不文明行为的发生,做文明游客,自觉践行文明旅游,塑造良好形象。出境旅游更要注意举止文明,展现中国游客的良好形象。对于不文明的游客,旅游部门会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将其列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

  投诉有时效 维权应适度

  旅游过程中发生旅游纠纷时,应依法理性,不能过度维权,不能采取拒绝登机、登车甚至擅自脱团等过激行为。因旅游者个人原因造成损失扩大的,旅游者需自行承担被扩大的损失。旅游纠纷发生后一方面可以积极与导游、领队或者旅行社协调沟通解决;另一方面要注意收集证据,保留将来维权的相关凭证。

  自身权益受损时可拨打签约旅行社所在地的旅游投诉电话进行维权。在外地旅游过程中也可直接拨打国家旅游投诉热线12301。旅游投诉时效为旅游结束之日90天,超过90天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将不予受理,旅游者可以采取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烟台市旅游投诉维权热线:0535-6270842

  旅游法律服务热线:0535-6212301

  附件:1、2018年“中秋、国庆”假日旅游投诉电话一览表

  2、主要景区点旅游投诉电话一览表

1537427433039副本
责任编辑:郝艳【打印】 【关闭

精品路线更多


17路游乐团更多

游记分享发表游记

景区播报更多


旅游新闻发布厅更多


2002-2014胶东在线版权所有

网站简介网站地址标识说明广告服务联系方式法律声明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