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烟台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一年。为进一步提升烟台苹果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打造“烟台苹果——中国第一个苹果”的名片,特面向全社会征集烟台苹果绘画作品。
“烟台苹果 甜美中国”
不限年龄,不限职业,全国热爱绘画的个人和专业绘画工作者均可参与。
1.作品应符合征集主题,内容积极向上,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
2.参评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作品。
3.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作品参评。
4.如因作品原创性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后果由作者自负。
投稿者需上传参赛作品电子稿至指定邮箱,并将作品原件邮寄至组委会参与评选。
作品上传说明:
1.在线上传参赛作品,要求绘画作品照片清晰,精度不低于300dpi,格式为JPEG\PNG\PDF, 大小不小于1M、不大于5M。
2.投稿者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及作品版权声明(点击下载附件),填报作品名称、作品尺寸、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等个人信息,以及300字以内的作品创作理念。
3.以上资料请以电子版形式提交到邮箱:pingguohuihua@163.com。
作品原件邮寄说明:
作品原件需邮寄到活动组委会。(若不获奖,可退回,作者拨打组委会电话申请退回即可)
邮寄单位:山东苹果·果业产业技术研究院
邮寄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蓝海路2号蓝色智谷12号楼。
收件人:李晶 18663833671
此外,将从入围奖的作品中,评选出最佳创作奖6名,分别奖励如下:
最佳创作奖一等奖,1名,奖金40000元;
最佳创作奖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0元;
最佳创作奖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0元。
备注:
1.获得最佳创作奖的作品,不再颁发入围奖奖金。
2.获奖作品除获得以上奖励外,还将在“中国山东国际苹果节”期间进行展览,在胶东在线等相关媒体进行公益宣传,作者将获得主办单位联合盖章的荣誉证书。
3.最佳创作奖视征集作品的质量进行评选,可空缺。
4.以上奖金含税。
自征稿启事公布之日至2020年10月18日
评审时间:2020年10月20日
评审方式:
专家评审,按照专家评审(占比100%)得分,评选出获奖作品。
1.本次大赛不收参评费及其他任何费用,所有获奖作品由山东苹果·果业产业技术研究院收藏,对投稿作品有展览、研究、出版、发表等权利。
2.投稿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如发现参赛人员身份不符或参赛作品剽窃、侵权的,主办方有权随时撤销该作品的参赛权,收回奖励荣誉及奖金。参赛作品的肖像权、名誉权、署名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主办方和承办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3.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凡投稿者,主办方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活动各项规则。
4.除奖金外,主办方不再支付给作者其他费用。
5.活动组委会咨询电话(周一-周五8:00-11:30,14:00-17:00):0535-6785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