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表彰奥运会有功人员和单位,11名烟台籍运动员被授予“烟台奥运精英”荣誉称号(摄影 李刚)
刘春红作代表发言(摄影 李刚)
胶东在线网9月5日讯 今天上午,在烟台奥运健儿表彰大会上,先后参加奥运会的11名烟台籍运动员被授予“烟台奥运精英”荣誉称号。
自1984年以来,我市先后有22名体育健儿代表国家参加了7届奥运会,取得了4枚金牌、2枚银牌、1枚铜牌和1个第四名、4个第五名、4个第六名、2个第八名的优异成绩,运动成绩和获得金牌数均在全国地级城市中位居前列。特别是在举世瞩目的第29届北京奥运会上,我市参赛的8名体育健儿,以坚定的意志品质、精湛的运动技艺,取得1金、1铜和一个第四名、3个第六名的优异成绩,为祖国赢得了荣誉,为山东和烟台争了光。特别是烟台姑娘刘春红,在女子举重69公斤级决赛中,力拔千钧,气吞山河,6举5破世界记录,以总成绩286公斤的绝对优势蝉联奥运冠军,创造了本届奥运会上的惊人壮举,在我市体育事业发展史上谱写了新的篇章。
为表彰我市体育健儿为29届奥运会和中华体育腾飞做出的突出贡献,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参加29届奥运会的刘春红、徐田龙子、张晓妮、王莎莎、刘桂妮、魏宁、赵艳妮、赵林泉和往届奥运会获得奖牌的邢傲伟、唐功红、陈玉凤等11名烟台籍运动员“烟台奥运精英”荣誉称号;评选烟台市体育局局长高军同志为“烟台市先进工作者”;给予在29届奥运会上获得奖牌的烟台籍运动员的市级教练员向东、曾艳红、县级教练员郭炳训和烟台市体育局副局长林治涛、竞技科科长林涛,以及金牌运动员的输送单位烟台市体校校长尹连斌、招远市体育运动中心主任从玉亭、招远市竞技体校校长冯廷昌等8名同志记二等功奖励;给予烟台市体育局和金牌运动员输送单位烟台市体校通报表彰;授予招远市人民政府“振兴烟台体育突出贡献奖”;授予芝罘区人民政府“振兴烟台体育贡献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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