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波同志,男,共青团员,1971年8月11日出生,山东即墨人,1994年6月入警,生前系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巡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副股级侦察员,三级警司警衔。
1996年12月21日晚23时25分,栾波同志回家行至瑞成街7号时,突然听到楼梯口传出呼救声,发现一持刀歹徒正在威逼一女青年抢劫财物,栾波见状,毫不犹豫冲了上去,厉声喝令歹徒举起双手,接受盘查。歹徒凶相毕露,持刀向他扑来,面对穷凶极恶的歹徒,栾波毫不畏惧,赤手空拳与之展开殊死搏斗,不幸身中五刀,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英勇牺牲。
1997年1月1日,公安部追授栾波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1996年12月,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栾波同志为革命烈士。1996年12月,山东省委组织部追认栾波同志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1996年12月,共青团烟台市委追授栾波同志烟台市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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