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采购师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
招生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商品和服务采购工作的人员。
职业等级
助理采购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普通受教育程度
高中毕业 (或同等学力)。
培训参考学时
助理采购师不少于 120 标准学时
申报条件助理采购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在本职业连续工作 6 年以上。
②具有以髙級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級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毕业证书。
③取得本职业采购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
④取得本职业采购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采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
⑤具有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
⑥具有非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以上。
⑦具有非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经本职业采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采用闭卷或者上机考试的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 60 分及以上者为合格。